南昌县一家三口申请遗体捐献
2014-05-21 09:35:16    点击:

     中国江西网讯胡敏华、记者 吴新灵 王樊 报道:遗体捐献,是人人称颂的高尚之举,然而要将此举付诸实践,却非易事。若是一家人全都签下遗体捐献申请,那就更难得了。
  最近,在南昌县向塘镇上海新城,陆炳生大爷全家三人申请捐献遗体一事,在镇上口口相传成为佳话。
  5月9日,记者通过南昌县红十字会联系采访陆炳生大爷,聆听这一家三口捐献遗体背后的故事。
  一家三口签遗体捐献申请
  陆炳生,居住在南昌县向塘镇上海新城,现年62岁,是小区安保员。“生活挺好的,也没什么牵挂了,能为社会做点贡献就好。”说起捐献遗体一事,陆炳生很是轻松。
  早年陆炳生是某工厂会计,后来工厂倒闭,陆炳生下岗,自己创业开过工厂、办过公司、打过零工。“人生的路上,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陆炳生说,很早以前就有捐献遗体的想法,最近小区一位住户高阿姨说打算捐献遗体,“高阿姨的话,触动了我内心的往事和想法。”
  陆炳生回家与爱人万桂花、儿子陆松商量此事。“没想到家人都同意,而且也要一起捐献。”陆炳生告诉记者,起初还担心儿子会反对,结果儿子要捐献时,他又反对。
  “儿子还没结婚,还年轻,我们想等儿子结婚后,如果他爱人同意,再来捐献。”陆炳生说,可儿子陆松却“威胁”说,如果不同意他捐献,也不会同意他们的捐献,“很简单,就这样我们一家三口都签订遗体捐献申请了。”
  陆炳生说,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一家人有医保、社保。“现在老有所保、老有所养了,捐献的遗体或是器官能对他人有所帮助,就更好了。”陆炳生说。
  5月9日下午,南昌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已至陆炳生家里,对接遗体捐献申请相关事宜,向陆炳生及家人颁发遗体捐献证书。
  此外,该小区住户高阿姨一家,也将签订遗体捐献申请书。
  14人申请捐献一例已完成
  南昌县红十字会干部付瑾告诉记者,自2010年8月份器官捐献工作启动以来,南昌县红十字会共接受14位群众的志愿遗体(器官)登记申请,已成功实现一例捐献,是向塘镇一位患有肌无力的小孩。
  付瑾告诉记者,遗体或器官捐献主要取决于市民观念,由于工作启动的较晚,市民对遗体捐献不是很了解,所以目前申请捐献市民较少。
  对此,南昌县红十字会为传播器官捐献知识,增强群众捐献意识,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器官捐献志愿宣传活动,走进机关、医院、社区,向机关干部、医务人员、社区居民等各界群众宣传器官捐献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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