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红十字会荣获2012年度江西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先进单位
2013-01-17 16:13:00    点击:

  1月16日,江西省第二期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培训班在南昌市洪都宾馆举办。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方娅,省卫生厅副厅长曾传美,省人民医院院长时军,省红十字会秘书长戴莹,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负责人谢显慈,省卫生厅医管处处长龚建平等领导出席培训班开幕式。

  开幕式上,省红十字会对2012年度江西省人体器官捐献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全省共3家单位受到表彰。新建县红十字会荣获2012年度江西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先进单位,是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唯一获奖的县级红十字会。

  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是红十字会的职责之一。自愿捐献遗体、器官(组织)的高尚行为,是爱心奉献的重要体现,是关爱他人、造福社会的义举,为人类攀登医学高峰提供了基石,使一些患者获得了新生,同时也是捐献者生命延续的载体。这项造福社会、荫及后人的善举,对于促进医学科学事业发展、保障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县红十字会大力开展宣传动员,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倡导社会新风。截至目前,我县已实现遗体捐献1人,器官捐献1人,均开创了我县先河。

  新建县红十字会 倪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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