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反邪教群众举报奖励办法
2018-02-12 11:44:00    点击:

一、奖励范围
    1、举报“法沦功”、“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窝点的人员。
    2、举报“法沦功”、“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人员散布邪教言论,传播反动宣传资料,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现行活动的人员。
    3、举报“法沦功”、“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人员破坏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插播广播电视、非法安装电视接收器接收邪教反动节目、使用翻墙软件非法浏览邪教网站(经核查属实)的人员。
    4、收缴、上交“法沦功”、“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反动宣传品(宣传单、横幅、光盘、书籍等)、及时消除社会不良影响的人员。
    5、举报“法沦功”、“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其他现行活动的人员。
二、奖励标准
    1、举报并配合公安机关查获“法沦功”、“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活动窝点的,奖励举报人3000元。
    2、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法沦功”、“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人员散布反动言论,张贴、散发、传播、悬挂反动宣传资料,诱骗、唆使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插播、干扰广播电视播出,非法安装接收邪教广播电视、浏览邪教反动网站等现行活动的,奖励举报人1600元。
    3、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法沦功”、“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重要骨干、协助破获邪教组织重要团伙案的,奖励举报人4000元。
    4、报告并收缴上交“法沦功”、“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反动宣传单、光盘,每份奖励5元,最高不超过500元。举报一处条幅,经核查属实的奖励2000元。
    5、为获得奖金私自制作邪教资料,依照刑法300条及“两高”出台的最新司法解释,从严从重惩处。
    6、以上奖励由南昌市人民政府防范处理邪教办实施。
三、举报及奖励方法
    1、对邪教非法窝点和邪教现行活动的举报,尽量用手机拍照取证并直接拨打“110”,留下姓名、联系电话,适时移交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结案后,由公安机关开具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到所在县区政府防范处理邪教办领取奖金。
    2、收缴的邪教资料直接交所在县区政府防范处理邪教办并领取奖金。
    3、奖励实施单位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4、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南昌市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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