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红十字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2017-03-31 10:34:00    点击:

      为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扎实有效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力求取得明显成效,根据我会“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如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七五”普法领导小组职责
     1、在会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全面推进我会“七五”普法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依法治理的各项政策法规以及决定、决议、指示。组织和指导机关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七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和督促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推进“ 七五”普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奠定坚实的基础;
      4、组织和协调各种形式的监督,促进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5、督促我会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工作,提高普法教育骨干队伍人员的素质,增强普法教育工作的水平;
      6、按照会党支部的要求,对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律监督等工作提出意见。
      7、定期向会党支部报告工作,提请党组研究解决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9、领导“七五”普法办公室日常工作;
      10、承办会党支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为加强领导,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职责具体为:
       1、根据我会“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起草和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计划和相关制度,贯彻执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决定。
       2、根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示,负责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并向领导小组会议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草拟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和以领导小组名义下发的文件,检查、落实各项任务。
     3、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筹备召开“七五”普法工作会、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组织各项重大活动,负责检查、“七五”普法工作,掌握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和表彰治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对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个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5、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调查研究,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现,适时研究对策。
      6、负责收集、上报依法治理工作信息,编印有关资料。
      7、负责修订完善依法治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方案措施。
      8、负责组织开展法治监督检查,提出依法治理的意见和建议,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领导小组实行全体成员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至2次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主要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决定“七五”普法工作的重大事项;
      2、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时,全体成员参加,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必须请假;
      3、领导小组实行成员分工联系制度,定期检查,反馈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准确、真实的材料;
      4、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时,新成员任命前,暂由本单位其他负责同志履行成员职务,参加会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四、“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1、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办公室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重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并报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批准;
      3、办公室主任会议或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
      4、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落实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决定;研究讨论普法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5、会议议题由办公室提出,报主任确定。会议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各与会人员;
      6、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会后做好归档工作;
      7、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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