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红十字会爱心捐款46961元援助云南鲁甸地震灾区
2014-09-03 15:07:45    点击:

         云南鲁甸发生6.5级地震,南昌县红十字会积极响应上级红十字会号召,在全县范围内发出募捐倡议,号召社会各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慷慨解囊帮助灾区人民共渡难关。号召发出后,社会各界积极响应,为灾区群众奉献爱心。截止到9月1日,县红十字会收到来自南新乡、县卫生系统、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公安系统等20个单位职工的爱心捐款46961元,其中卫生系统37141元、南新乡人民政府7430元。县红十字会已于9月2日将所有捐款汇缴至南昌市红十字会。
 
附:南昌县红十字会接受云南鲁甸地震救灾捐款情况公示
 
南昌县红十字会
2014年9月2日

 
南昌县红十字会
接受云南鲁甸地震救灾捐款情况公示
(截止到2014年9月1日共接收救灾捐款46961元,其中卫生系统37141元)
单位(姓名) 金额(元) 单位(姓名) 金额(元)
南新乡人民政府 7430元 县中医院职工捐款 1590元
县司法局职工捐款 900元 县灭螺队职工捐款 300元
县总工会职工捐款 420元 南新中心卫生院职工捐款 500元
县公安局政工科职工捐款 650元 蒋巷中心卫生院职工捐款 350元
县公安局杨村派出所职工捐款 420元 向塘中心卫生院职工捐款 3500元
县卫生局机关职工捐款 1520元 广福中心卫生院职工捐款 1160元
县农医局职工捐款 530元 塔城卫生院职工捐款 1740元
县人民医院捐款 10000元 八一卫生院职工捐款 1560元
县人民医院职工捐款 10000元 渡头卫生院职工捐款 1430元
县疾控中心职工捐款 1981元 五星卫生院职工捐款 980元
注:县红十字会接收的全部救灾捐款46961元已于2014年9月2日汇缴至南昌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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