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鲁甸发生6.5级地震,南昌县红十字会积极响应上级红十字会号召,在全县范围内发出募捐倡议,号召社会各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慷慨解囊帮助灾区人民共渡难关。号召发出后,社会各界积极响应,为灾区群众奉献爱心。截止到9月1日,县红十字会收到来自南新乡、县卫生系统、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公安系统等20个单位职工的爱心捐款46961元,其中卫生系统37141元、南新乡人民政府7430元。县红十字会已于9月2日将所有捐款汇缴至南昌市红十字会。
附:南昌县红十字会接受云南鲁甸地震救灾捐款情况公示
南昌县红十字会
2014年9月2日
南昌县红十字会
接受云南鲁甸地震救灾捐款情况公示
(截止到2014年9月1日共接收救灾捐款46961元,其中卫生系统37141元)
单位(姓名) |
金额(元) |
单位(姓名) |
金额(元) |
南新乡人民政府 |
7430元 |
县中医院职工捐款 |
1590元 |
县司法局职工捐款 |
900元 |
县灭螺队职工捐款 |
300元 |
县总工会职工捐款 |
420元 |
南新中心卫生院职工捐款 |
500元 |
县公安局政工科职工捐款 |
650元 |
蒋巷中心卫生院职工捐款 |
350元 |
县公安局杨村派出所职工捐款 |
420元 |
向塘中心卫生院职工捐款 |
3500元 |
县卫生局机关职工捐款 |
1520元 |
广福中心卫生院职工捐款 |
1160元 |
县农医局职工捐款 |
530元 |
塔城卫生院职工捐款 |
1740元 |
县人民医院捐款 |
10000元 |
八一卫生院职工捐款 |
1560元 |
县人民医院职工捐款 |
10000元 |
渡头卫生院职工捐款 |
1430元 |
县疾控中心职工捐款 |
1981元 |
五星卫生院职工捐款 |
980元 |
注:县红十字会接收的全部救灾捐款46961元已于2014年9月2日汇缴至南昌市红十字会。 |